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4〕44号)等相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爱普电器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风险评估)》周边各界对项目的意见,现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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