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及《江苏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对《虎丘影像新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增产环保型热敏耗材1500万平方米及环保型医用激光胶片3000万平方米等迁建扩产研发基地项目》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虎丘影像新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增产环保型热敏耗材1500万平方米及环保型医用激光胶片3000万平方米等迁建扩产研发基地项目
项目性质:迁建
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北、苏锡路西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投资40000万元搬迁至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北,搬迁后拟对原有的环保型医用热敏胶片生产线进行改造,改造后形成年产环保型医用热敏胶片2000万平方米,同时新建环保型医用热敏胶片生产线和环保型医用激光胶片生产线,形成年增产环保型医用热敏胶片1500万平方米和环保型医用激光胶片30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并新建环保型医用胶片研发基地。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虎丘影像新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北、苏锡路西
联系人:陆经理
联系电话:1396215799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苏州欣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8168230925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宝带西路1099号汇金科创中心2幢603C-2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