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油研液压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比例液压阀系列产品配套废乳化液、废清洗液处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油研液压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