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张家港润泰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现有船舶生产及维修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张家港润泰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江西路100号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投资方租用长江润发(张家港)重工有限公司现有土地69亩以及生产车间,收购长江润发船舶维修、船生产线及主要设备设施,并对原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购置行车、喷砂设备、喷漆设备、等离子切割设备等主要设备。技术改造后,原船舶生产和维修能力保持不变,新增每年5万吨船舶拆解能力。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张家港润泰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江西路100号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15189999077
邮箱:zhenxing7888@126.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普瑞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211号2幢2113、2118室
联系人:许工
电话:0512-68310199
Email:prf68310199@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