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苏州颂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1万吨再生多元醇扩建及1万吨胶粘剂新材料改建项目
选址选线: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青海路2号
建设内容:企业现有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严格落实了各项环境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本项目拟利用厂区现有闲置空地建设本项目,新建甲类车间、丙类仓库等建(构)筑物,购置反应釜、冷却釜等设备及相关原辅料,依托现有公辅设施,同时新建部分公辅设施,新增5000t/a软泡再生聚醚多元醇、2500t/a半硬泡再生聚醚多元醇、2500t/a硬泡再生聚醚多元醇产能,合计10000t/a再生多元醇产能;新增2000t/a聚氨酯胶粘剂(B组分)、1000t/a环氧树脂胶粘剂产能,将将现有车间一全部胶粘剂7000t/a产能搬至新建的甲类车间内,合计10000t/a胶粘剂产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长能节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主任 0512-3500617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苏州颂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本项目厂址中心,5km*5km的矩形区域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提交途径:①信函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青海路2号
②电子邮件地址:juan.du@changshun.com.cn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江苏长能节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