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苏州市将于2020年6月1日施行的《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是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基础,是深入环保生态建设、实现低碳生活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客观需要,是建设绿色美好家园的重要途径。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解决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实现废弃物再利用、再循环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为形成全民支持、共同参与的氛围,更好地推动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加快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水平,我会向各会员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主动参与,做垃圾分类的践行者。
参与绿色生活行动,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包装物减量规定,倡导绿色消费,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好习惯,分门别类、进准投放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桶中,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在企业中周密部署、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二、积极宣传,做垃圾分类的引导者。
增强环境和责任意识、掌握垃圾分类知识、主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示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积极通过企业网站、公众号、工作群、内刊、邮件等渠道,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方式,把学习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履行分类投放义务等内容纳入企业日常教育、管理和考评工作中去,加大《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贯力度,扩大垃圾分类知识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动手净化家园”的良好氛围,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三、敢于纠正,做垃圾分类的监督者。
垃圾减量,非一朝一夕之功;垃圾分类,非一人一事之成。从自身做起,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同时,监督垃圾投放、收集、转运、处理各环节工作,发现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应及时主动告知正确的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各企业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规范,优化细化垃圾分类工作,要对执行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到位、成效显著的部门、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落后部门、个人予以惩戒和鞭策,齐心协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形成新时尚。
四、全力提升,做垃圾分类的推动者
垃圾分类作为环保产业的重要一部分,相关会员单位应全力协助政府推进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构建居民投放前端、回收运输中端和处置利用末端相衔接的“全过程”“全链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完善垃圾分类末端处置利用,鼓励有能力的会员单位,加强垃圾分类筛选设备的研发。联合有资质的会员单位,建设全市性开放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积极创新再生资源企业回收模式,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回收处置能力。
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绿色家园携手共建,做好垃圾分类,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积极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争做垃圾分类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树立先进典型,放大示范效应,汇聚起主流正能量,为营造和谐、优美、干净、整洁的家园,为建设美丽苏州贡献自己的力量!
苏州市环保产业协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