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新区狮山水质净化厂2万吨/天扩容提升工程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苏州新区狮山水质净化厂2万吨/天扩容提升工程;
建设单位: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鑫苑路300号;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对现有处理能力80000m3/d进行提标改造,并新增处理能力20000m3/d的建设,扩建后全厂年处理能力100000m3/d。
总投资:6095.99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6095.99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二)建设单位: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苏州高新区鑫苑路300号
联系人:朱文奇
联系电话:15250113626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上市产业园9幢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12-68361805
Email:15117414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