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苏州泰富顿纳米材料有限公司迁建年产真空镀膜40万件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泰富顿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东庄路58号一栋二层;
总投资:800万元;
项目概要:建设单位拟租赁苏州市悦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所属工业用房2026m2,搬迁至甪直镇东庄路58号一栋二层,迁建后年产真空镀膜产品40万件。
二、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本项目喷砂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喷砂机管道集气,收集效率95%,进入配套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8%,尾气和未收集的颗粒物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研磨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进入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8%,尾气和未收集的颗粒物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清洗废水经厂内废水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苏州甪直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吴淞江。
(3)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苏州泰富顿纳米材料有限公司迁建年产真空镀膜40万件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批原则。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污染因素分析,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在拟建地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上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工艺、布局所做出的,如建设方扩大规模、变动工艺、改变布局,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本网站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泰富顿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恒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512-69383698
联系人:徐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