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为做好2022年我市环境保护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按照省人社厅最新职称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部门
苏州市环保产业协会。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桂和坊4号3楼
联系电话:65204086/65204083
二、 网上申报
今年,均采用网上申报,无纸化评审的方式。
1.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人社网办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评审申报”进行申报。请申报人员务必认真核对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行提交,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将无法退回修改。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1日-5月15日24:00。
申报人员选择申报行政区域统一选择“市本级”,评委会选择“苏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
2.申报材料上报。
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在线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2份),并在苏州市环保产业协会网站(http://www.sz-epia.cn/train.asp)上下载《能力业绩自评表》(1份)、《总目录》(1份)填写。所有表格均需加盖单位印章,并装入资料袋进行上报。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17:00。
三、年限要求
详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8号)。
四、继续教育
1. 申报工程师需提供取得助理工程师以来至少4年、每年14学时的公共科目培训证明。专技人员可自行选择《2022年苏州市继续教育基地名录》中的培训机构进行学习。
2. 从2020年开始,专技人员也可选择“学习强国”教育平台进行继续教育,所获学分折算为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学时。申报工程师,每年需完成500学分的学习。专技人员可在每年年底对个人“学习强国”上的年度积分进行截图保存。
3. 从2022年起,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将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规定执行。
五、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
1.申报人员须认真阅读《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及其附录,对照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的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能力业绩自评表》至“其他材料”。
2.对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专项研究报告、立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等文字资料在中国知网上进行查重,查重率(即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得超过30%。申报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上传电子文档备查,电子档名称为题目名称。
六、评审结果公示
按照《2022年苏州市职称评审计划一览表》进行评审结果公示、电子证书下载等。申报人员可在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网站上查看。
七、职称评审复核
评审结果公示后,申报人员可在公示通知规定时间内提请评审结果复核,复核仍按照《苏州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复议制度(试行)》(苏人保专〔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1.协会不受理中介公司代为申报的材料,申报材料一律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申报者本人直接递交。
2.评审结束后,请评审通过人员及时领取退还的《申报表》,并将《申报表》按档案管理规定放入个人档案。因协会场地有限,个人申报资料未领取的,协会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按保密规定流程销毁。
苏州市环保产业协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