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环保产业协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2023年度苏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初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初审结果公布,向全行业广泛征求意见。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8月3日~8月9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评审通过的项目有异议的,或对项目中有关文字错漏,需更正的,须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一概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苏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办公室,苏州市姑苏区桂和坊4号3楼,邮政编码215200。
附件:苏州市环保产业协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初审通过项目
苏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