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办法(试行)》,现对苏州市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7天。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与苏州市环保产业协会联系。
联系人:李晶晶
电话:0512-65204086
通讯地址:苏州市桂和坊4号3楼
电子邮箱:szepia@163.com
苏州市环保产业协会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
单位名称
评定类别
评定等级
苏州泰立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污染土壤修复工程
丙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