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苏州诺天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年产抛光布、研磨盘、研磨液产品搬迁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迁建;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东金芝路58号2#、3#厂房;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建设单位:苏州诺天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不新增用地面积,租赁建筑面积共2000平方米;
职工人数:现有职工人数为10人,本次新增职工5人;
工作时数: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2400小时。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由苏州高新区联港路569号搬迁至苏州高新区东金芝路58号,租赁苏州市苏阳管业有限公司已建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和建筑,建设内容主要为:将原有项目的抛光布、研磨盘生产线搬迁至该厂房(取消黑抛光布产线),并对抛光布、研磨盘生产线进行技改,同时购置搅拌机、灌装机、贴标机等主要生产设备,新增研磨液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12000片抛光布、300个研磨盘以及200吨研磨液的生产能力。
三、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附件1
2、阅读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或至建设单位索取;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方式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来访、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诺天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总
电话:18057151616
邮箱:qianlin@g-wisdom.com.cn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东金芝路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