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环保产业协会《章程》第十条,(二)各会员单位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四)按规定交纳会费;(六)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议通过了部分会员退会降格名单,公示如下:
退会单位:苏州天和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盛兴环保资源(太仓)有限公司;
苏州市相城区黄桥污水处理厂;
太仓市立峰废旧容器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亚星(太仓)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太仓思成塑化有限公司;
苏州善鼎高科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华星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苏州思成化纤有限公司;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降格单位:佳龙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市环保产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