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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第一次公示
《苏州市独墅湖医院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7/2 阅读:1054次 原文ID编号:265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 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35号)及《江苏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市独墅湖医院二期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单位:苏州市独墅湖医院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崇文路9

项目投资:35亿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苏州市独墅湖医院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390000平方米,主要功能设置包括:门急诊、医技、病房、感染楼、教学科研、行政配套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市独墅湖医院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崇文路9

联系人:冯进

电话:0512-68336067

Email645705417@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普瑞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珠江南路211221132118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12-68310299

Emailprf68310199@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所规定要求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项目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分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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