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骏马钢帘线有限公司环保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张家港市骏马钢帘线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乘航河东路80号;
投资总额:20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7万元,占总投资的14.2%;
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企业自有厂房,增设部分设备,淘汰部分老旧设备,建设环保节能项目:①增加硫酸在线回收设备,减少新酸用量和废酸排放,回收产生的水处理剂点对点供给污水处理厂使用,不对市场销售;②砂扩散(天然气)改电感应加热(电加热),锆砂淬火取消改水淬火,提升产品品质,减少天然气消耗;按照张环字[2007]348号文件要求,淘汰一期铅淬火改水淬火;③部分预处理取消酸洗,改砂带机,节能减排;④增加环保处理设施对企业自身废弃物进行预处理,大幅减少废弃物委外处置量,综合环保和经济效益显著。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张家港市骏马钢帘线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乘航河东路80号
联系人:许经理
电话:1381285507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2层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17
邮箱:453771459@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