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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第一次公示
《兴化市康华碳素制品有限公司码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4/14 阅读:1462次 原文ID编号:3246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兴化市康华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兴化市康华碳素制品有限公司码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兴化市康华碳素制品有限公司码头项目;

项目地址:兴化市周庄镇私营工业园区9号;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码头位于卤汀河西侧岸边,改建500吨级泊位1个,年吞吐量为10万吨,其中进港黄砂5万吨/年,石子5 万吨/年,泊位长度70m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兴化市康华碳素制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兴化市周庄镇私营工业园区9号;

联系人:经理   

电话:13801431779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远洲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宝带西路1566号新锐科创中心31107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2-66586527

 Email67013335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程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等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在现场踏勘、监测调查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分析本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补充措施。

五、公众意见表的下载连接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公众意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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