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建设单位现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以进一步广泛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发基化学品(张家港)有限公司年扩产12000吨硬脂酸盐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华达路88号;
建设内容:
发基化学品(张家港)有限公司在多年生产取得的实践经验基础上,通过增加人员配置、生产时间、优化工艺参数、提高设备自动化程度、调整设备和工艺流程、合理布置设备的位置等措施,将硬脂酸盐产能扩大12000吨/年。同时,公司将新建242.94平方米的生产辅助用房,用于成品仓储,另新建54平方米的危废仓库。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至建设单位索取,建设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发基化学品(张家港)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华达路88号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3812996168
邮箱:tom.chen@facigroup.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主要事项包括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在建设项目周边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提交“公众意见表”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具体如下:
1、电子邮箱:tom.chen@facichemical.com
2、邮寄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华达路88号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来函、来电、传真均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