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邦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生医疗器械项目已于2022年09月01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邦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生医疗器械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实际投资总额:总投资33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91%;
建设内容:租赁苏州市春申国际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年生产蛋白孵育机器人1000台、免疫印迹仪500台及配套医疗器械检测用相关试剂500公斤;
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旺路88号咏春工业坊15幢厂房二层南侧。
二、验收监测情况
江苏润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12日对本项目废气、厂界噪声进行现场验收监测,苏州康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9日-10日对本项目废水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制纯水浓水排口水质能够满足黄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要求;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废试剂液、废试剂瓶、受污染的一次性耗材、器具清洗废液及实验服清洗废液为危险废物,委托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废零部件、废包装材料、废膜、废塑料板、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滤芯、废RO膜为一般固体废弃物,委托苏州瑞宇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2年9月2日至9月3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邦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经理
联系方式:0512-65416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