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现将《苏州中吴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级润滑油、9.66万吨副产品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连接:
《苏州中吴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级润滑油、9.66万吨副产品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通过电话15062508033联系建设单位负责人后可到张家港保税区港丰公路1236号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江苏省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中吴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张家港保税区港丰公路1236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5062508033
建设单位邮箱:282726786@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附件:苏州中吴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级润滑油、9.66万吨副产品项目(重新报批)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