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瑞派美林格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新建宠物医院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苏州瑞派美林格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新建宠物医院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瑞派美林格宠物有限公司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339号3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