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
福禄(苏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展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三款填写了《重点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公开表》,并进行公示。
附件:双有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