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江苏金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吸附分离高分子材料研发搬迁扩建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金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吸附分离高分子材料研发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金杉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99号第1幢205室
建设性质:迁建
设计规模:吸附分离高分子材料研发2000kg/a。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金杉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99号第1幢205室
联系人:张结来
电话:18915509813
(三)承担环评工作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向阳路198号6栋4楼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3770085939
电子邮箱:hy_zhangsl@jshongyu.cn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