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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浅田精密网有限公司不锈钢丝网生产扩建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3/4/10 阅读:1625次 原文ID编号:36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浅田精密网有限公司不锈钢丝网生产扩建项目(第一阶段)已于2023311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浅田精密网有限公司不锈钢丝网生产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实际投资总额:一阶段总投资为7000万元,环保投资为53万元,环保投资占0.76%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不新增用地,投资10600万元在现有一期厂房的西面空地位置处新建一栋单层结构的二期厂房,新增建筑面积4486.7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本次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不锈钢丝网10万平方米。目前第一阶段实施后,年产不锈钢丝网1.5万平方米。本项目第一阶段新增员工24人,年工作350天,2班制,每班工作12小时,年工作8400小时。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龙浦路108号。

二、验收监测情况

苏州浅田精密网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康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日期为20221122~23日。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第一阶段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和清洗废水中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总磷指标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5)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废气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一阶段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废航空油、废抹布、清洗废液、废机油委托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处置,废不锈钢丝、废RO膜、废活性炭、废滤芯由安徽三叉戟金属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含油抹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物可做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3410日至58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浅田精密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12-62851001

附件:苏州浅田精密网有限公司不锈钢丝网生产扩建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附件:浅田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附签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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