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加工新能源电池结构件1.8亿件扩建项目》周边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加工新能源电池结构件1.8亿件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永莲路168号
项目内容:本项目利用自有厂房建筑面积15400平方米,拟新增铝壳清洗线、盖板清洗线、立式注塑机等国产生产设备24台/套。项目建成后新增年加工新能源电池结构件1.8亿件的扩建项目(不涉及铸造)(不产生铝尘)(塑料粒子外购)。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高新区永莲路168号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512-6616809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苏州普瑞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211号2幢2113、2118室
联系电话:许工
联系人:0512-68310299
邮箱:prf68310199@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附件: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加工新能源电池结构件1.8亿件扩建项目(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