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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智不二越(江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液压部水性喷漆房、机器人部喷漆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发布时间:2023/5/10 阅读:1255次 原文ID编号:3648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那智不二越(江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液压部水性喷漆房、机器人部喷漆房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投资总额:总投资1732万元,环保投资277.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6.02%

建设内容:机器人1.4万台/年、液压设备10万台/

建设地点:张家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南园路39

(二)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那智不二越(江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振华

联系方式:68310199

(三)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废水:本项目不涉及废水产生、排放。

废气:本项目脱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进入1套水帘+漆雾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催化氧化(CO)净化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现有一根15米高DA005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DA005排气筒监测的SO2排放浓度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NOx排放浓度可达《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2标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达《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监控点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浓度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监控点中非甲烷总烃浓度可达《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3标准。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来自生产设备、设施,采用减震隔声和距离衰减措施。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废催化剂(900-041-49)暂未产生,废过滤材料(900-041-49)、水帘废水(900-251-12)委托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厂区新增50m2危险废物仓库1间。按照要求设置有标识标牌、“三防”措施等。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物能够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公示期限

2023510~202367

 

附件1那智不二越(江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液压部水性喷漆房、机器人部喷漆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3:验收会签到表

 

 

附件:那智不二越(江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液压部水性喷漆房、机器人部喷漆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附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附件:验收会签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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