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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白荡水质净化厂(原苏州新区白荡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3/8/8 阅读:1728次 原文ID编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白荡水质净化厂(原苏州新区白荡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第一阶段验收)已于2023730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白荡水质净化厂(原苏州新区白荡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第一阶段验收);

建设性质:扩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31000万元,环保投资310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0%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浒关开发区联港路562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扩建及提标改造项目,本次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先新建一座5m3/d的反应池并联运行,水尾达到苏州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再对现状CASS池改造为多段AO反应池减量运行(反应池处理能力由4m3/d减量为3m3/d),最终总处理能力为8m3/d

本次验收为第一阶段验收,待对现有工程改造完成后再进行整体验收。验收期间,现状CASS池万4m3/d污水处理反应池停止运行,仅运行新建5m3/d污水处理设施。新增构筑物为配水井1座、生物反应池1座、二沉池1座、中间提升泵房及气浮池1座、反硝化池1座、加药间1座、碳源投加间1座、储泥池1座、变配电间1座、清水池1座、1#生物除臭装置1套、2#生物除臭装置1套、3#生物除臭装置1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白荡水质净化厂(原苏州新区白荡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2019年取得经济部门投资项目备案证(苏高新经发项〔201913)20201月委托江苏环球嘉惠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苏州新区白荡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612日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批文(苏行审环评[2020]90190号)。本次新建项目20209月开工建设,20221月竣工并调试。202321日、2日企业委托苏州康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验收采样监测,出具验收监测报告(KH-H2301106)。江苏国升明华生态技术有限公司依据验收监测数据编制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本次新建项目立项、建设、试生产、验收监测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2022629日企业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证书编号:91320505746235949J003Y),已经对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三、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白荡水质净化厂(原苏州新区白荡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以及对本项目生产现场踏勘结果,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产能及匹配的生产设备种类、原辅料使用与原环评及审批文件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发生变化。

四、验收监测情况

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康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21日、2日对本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监测。

1)废水

厂区废水总排口废水中CODNH3-NTPTN满足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BOD5SS、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pH、粪大肠菌群数、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铜、总镍满足《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回用水满足报告表中排放要求,纳污河道浊度和溶解氧满足湿地净化处理后的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气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4中的二级标准,甲烷厂区最高体积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气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4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以厂界为界10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保护敏感点,符合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卖、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出租方统一收集委外处置,最终零排放。(已提供危废处置协议)

公司厂区设置1个危废仓库8m2,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危废存储现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建设及维护使用。危废仓库采取了防渗、防漏、防雨等措施,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的标识,建立了责任制度、配备了照明和消防设施,关键位置设置了视频监控,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按规定填写信息,建立了规范的贮存台账。总体符合《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苏环办〔2019149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

5)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及项目生产能力核算,本项目废水各污染物排放量均小于许可排放量。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388日至202395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七、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维

联系方式:0512-67372352

附件1:白荡厂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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