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法规要求,现将《张家港市飞航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生物基多元醇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张家港市飞航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生物基多元醇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sz-epia.cn/bszn.asp ,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电话0512-5845-4577联系建设单位陶经理后可到张家港市飞航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sz-epia.cn/bszn.asp (详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张家港市飞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区青海路21号
联系人:陶经理
联系方式:0512-5845-4577
电子邮箱:997607538@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3年11月08日至2023年11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