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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环保验收公示
苏州市独墅湖医院创新转化平台研究生公共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5 12:03:58 阅读:582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市独墅湖医院创新转化平台研究生公共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A3-401、402单元

投资总额:总投资500.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0%

建设内容:苏州市独墅湖医院拟租赁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A3-401、402单元1463.84平方米闲置厂房,投资500万元建设“苏州市独墅湖医院创新转化平台研究生公共实验室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医院检验技术服务、研究生培训等,接收来自苏州市独墅湖医院提供的血液样本、组织样本等,根据检测要求,对样本进行高通量基因测序(NGS-NIPT),经企业内部生物信息系统得出数据并生成书面检测报告给提供样品的苏州市独墅湖医院。

(二)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市独墅湖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13915515158

(三)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灭菌锅排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生活污水中pH值、COD、SS、氨氮、总氮、总磷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级标准;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中的COD、SS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2预处理标准。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一根25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1#排气筒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速率以及油雾排放浓度、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中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空调机组、离心机、冷库压缩机、通风设备、脱水机、废气处理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隔声措施,高噪声源安装在远离厂界的位置。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检测样本(841-003-01)、检测实验废液(841-003-01)、废实验耗材(841-003-01)、废活性炭(900-039-49)、纯水制备废弃物(900-041-49)委托苏州市悦港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苏州工业园区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运。

(四)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5日~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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