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本公司现对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桐泾路北延综合管廊工程项目(蒲庵路~西塘河)(一期);
建设性质:新建;
实际投资总额:实际总投资52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68%。
建设内容:桐泾路北延管廊工程先开工段全长527米。起点位于西塘河南岸(中心桩号K0+398),于桩号K0+440处开始斜跨规划桐泾路北延段,斜跨规划桐泾路北延段后,于桩号K0+520处,沿规划桐泾路北延段西侧继续向南延伸,经过过渡段(K0+690-K0+705)后,上跨6号线清塘路地铁站(K0+705-K0+733),跨过地铁站主体结构后,经过过渡段(K0+733-K0+748)后继续向南延伸,最终止于规划蒲庵路北侧,终点桩号K1+114。
K0+520~K0+709段土建和K0+398~K0+520段土建、机电甩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管廊及附属工程。;
建设地点:北起西塘河北岸、南至桐泾路北延工程盾构段北盾构井。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桐泾路北延综合管廊工程项目(蒲庵路~西塘河)(一期)建设地点位于北起西塘河北岸、南至桐泾路北延工程盾构段北盾构井。项目于2019年4月17日取得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苏发改中心[2019]107号(项目代码:2019-320508-78-01-317937)。2019年6月,苏州普瑞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桐泾路北延综合管廊工程项目(蒲庵路~西塘河)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0月23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以苏行审环评[2020]80022号文进行了批复。桐泾路北延综合管廊工程项目(蒲庵路~西塘河)(一期)于2024年1月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完成。
苏州环优检测公司于2024.05.11-2024.05.12对桐泾路北延综合管廊工程项目(蒲庵路~西塘河)(一期)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监测报告表,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目前建设完成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及公用工程的所有内容。
二、环保设施(措施)执行情况
(一)、施工期
按照施工监理等提供的资料以及现场核查,项目施工期主要内容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防水工程、机电和安装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1、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地下工程,占地均为临时占地,沿线绿化补偿,施工结束后,将拆除临时建筑物,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清理平整后,进行景观绿化建设。临时堆土场破角采用填土草袋防护,堆置土方上覆盖彩条布遮盖,并在堆场四周开挖简易排水沟,防止堆场外侧降雨形成的径流冲刷堆体破角,并利于及时排走堆场上降雨形成水流,防止雨水在堆体四周淤积。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措施减少其环境影响。
3、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含油量高的废水须隔油池处理,其他作业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作冲洗复用水。顶管施工过程产生泥浆水经泥水分离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4、大气污染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土方开挖、装卸、运输等施工活动而引起的各类扬尘以及施工设备产生的燃油尾气。本项目施工期采用洒水降尘方式,车辆限速、出入口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作业、湿法拆除作业、加强管理等措施防治施工扬尘,采用车辆保养、选用优质原料简单燃油尾气。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收集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土方及泥土根据《苏州市建筑垃圾 (工程渣土)清运消纳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1〕12 号)等规定要求,施工期的渣土尽量用于本工程回填,对不能回填的剩余渣土外运至指定消纳场所处置,建筑垃圾外运资源综合利用。
(二)、运营期
项目为地下管廊设施,在建设阶段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位于地下,对声环境影响较小;其他在大气、地表水和固废方面无环境影响。。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检查结果
根据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和12日对项目沿线周边噪声敏感点处的噪声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
现代美墅居民楼外1m处、虎阜花园居民楼外1m处昼夜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
三、验收时间
1、竣工时间:2024年4月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城投管廊发展有限公司(原名苏州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虎阜路388号;
联系人:毕鹏举;
电话:1891408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