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其“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硅橡胶车间调整产品配方新产品技改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即将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现将报告表全文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