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万德福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烫印箔80万卷技改扩建项目已于2024年11月26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万德福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烫印箔80万卷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扩建;
实际投资总额:总投资127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7.87%;
建设内容:将原先委外生产的真空镀铝工艺改为自行生产,并将生物质锅炉改为燃气锅炉;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康健路35号、99号。
二、验收监测情况
苏州康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05月28日、30日对本项目废气、噪声进行现场验收监测。
(1)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产生与排放。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燃气锅炉废气经15m高的P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有组织排放浓度以及烟气黑度满足江苏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北厂界监测点昼、夜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产生与排放。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4年12月2日至12月3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万德福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0512-66360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