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宝威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整形工序及环保设施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宝威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金沙江路158号2#、4#、10#厂房及昆仑山路189号8#厂房
建设性质:技改
产品方案:拟投资16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建设一个自动去毛刺站(自动打磨机器人),位于金沙江路158号2#厂房,本项目对现有生产线的整形(去毛刺)工序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全厂生产汽车顶部滑轨、夹具模具产品产能不变。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宝威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金沙江路158号2#、4#、10#厂房及昆仑山路189号8#厂房
联系人:孟德宇
电话:0512-88169500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70号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汾湖路99号9幢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12-68361805
电子邮箱:hy_wut@jshongyu.cn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