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瑞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聚氨酯合成革技术改造项目》周边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瑞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聚氨酯合成革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瑞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太仓市璜泾镇鹿河工业园友谊路5号
项目内容:拟投资1500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30000平方米,对无纺织基材聚氨酯合成革表面处理烘干后再增加一道除味工序,采用立式去味机进行除味,进一步去除表面处理工序残留的有机废气,废气通过“水喷淋+两级活性炭”(TA012)处理后通过20米高12#排气筒排放;由于DMF回收装置、废水处理装置为间断运行,且废气浓度较低,对RTO废气处理装置运行有影响,故新增一套“水喷淋+两级活性炭”(TA013)用于处理DMF回收装置和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后通过20米高13#排气筒排放;改建前后产能不变,年耗电不变,废气处理效果提升。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瑞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太仓市璜泾镇鹿河工业园友谊路5号
联系人:顾经理
联系电话:0512-5330828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苏州普瑞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211号2幢2113、2118室
联系电话:许工
联系人:0512-68310199
邮箱:prf68310199@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