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通知》(苏环规[2023]2号),本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依照有关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诺天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年产抛光布、研磨盘、研磨液产品搬迁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迁建
项目单位:苏州诺天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东金芝路58号2#、3#厂房
项目投资:500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由苏州高新区联港路569号搬迁至苏州高新区东金芝路58号,租赁苏州市苏阳管业有限公司已建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和建筑,建设内容主要为:将原有项目的抛光布、研磨盘生产线搬迁至该厂房(取消黑抛光布产线),并对抛光布、研磨盘生产线进行技改,同时购置搅拌机、灌装机、贴标机等主要生产设备,新增研磨液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12000片抛光布、300个研磨盘以及200吨研磨液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苏州诺天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东金芝路58号2#、3#厂房
联系人:钱总
电话:18057151616
邮箱:qianlin@g-wisdom.com.cn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欣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3号
联系人:宋工
电话:18168230925
邮箱:1062189723@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类比调研和企业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况、工程分析、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环境风险提出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通过以上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得出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的结论。编制完成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再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经常居住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等;
(2)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来电、来信或参加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