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 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35号)及《江苏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浦项(张家港)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单位:浦项(张家港)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大新镇沿江公路大新段
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响应政府鼓励固废资源化再利用方针,项目拟利用公司现有设备对电炉废气除尘产生的危险废物:炼钢电炉除尘灰(HW23312-001-23)与其他精炼炉、合金炉等其他废气处理产生的一般除尘灰一起(共约5万吨/年)由公司副产物处置中心水化压球后与废钢等其它原料一起投入公司现有设备(1台电炉,140吨)进行综合利用,回收除尘灰中金属成分,减少危废发生量,使得资源利用最优化。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浦项(张家港)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大新镇沿江公路大新段
联系人:闻科长
电话:0512-58569416
Email:wenfh@posco.net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2号2幢502室
联系人:范工
Email:njghszfgs@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所规定要求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项目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分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单位:浦项(张家港)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