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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环保验收公示
苏州运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两河一江”苏地 2020-WG-50号地块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6/3/9 14:56:07 阅读:50

一、建设单位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两河一江”苏地 2020-WG-50号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运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苏地2020-WG-50号地块占地面积18831平方米,实际总建筑面积80768.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653.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115.38平方米。地块内建设2栋高层建筑物及2栋多层建筑。其中:高层建筑物定位于办公及酒店,建筑面积共计36530.89平方米;多层建筑物主要布置商业及月子中心,建筑面积共计17122.24平方米。同时,为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地块将规划地下停车场,设置机动车车位507个(全部地下),非机动车车位635个(其中:地面137个、地下498个),建筑面积27115.38平方米。

二、环境保护设施要求及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设施处理后优先回用,多余的达标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本项目营运期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由市政雨水管网就近排入水体,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车库废水接入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苏州市福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

施工期项目施工现场设置围墙,封闭施工;及时清扫施工现场,砂石堆、施工道路定时洒水抑尘;限制施工运输车辆车速;避开大风天气作业;地基开挖后及时回填、夯实,施工现场已落实建筑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餐饮燃料采用的天然气属清洁能源,产生的燃烧废气直接排放,项目已预留餐饮油烟排放烟道,并要求入驻餐饮单位采用经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达 85%),地下车库尾气通过机械排风,由地面排风竖井集中排放。

(三)噪声

施工期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停止高噪声振动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运营期针对中央空调、水泵、风机、配电房等公用设备运行噪声,汽车的交通噪声及空调外机工作噪声,主要采取室内隔声、减振、绿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渣土送政府规定的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项目内已设置多处垃圾桶,可将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分类收集,委托专业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可做到日产日清,集中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对环境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

目前,该工程中商业、办公、酒店、月子中心等暂未入驻,故无相关废气、废水产生及排放,本次验收针对可能产生噪声的公用设备进行项目场界噪声验收监测。江苏德昊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1月23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企业根据监测结果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根据“验收调查报告”,验收监测期间: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噪声:本项目东、南、西边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表1中2类标准,北边界满足该标准表1中4类标准。

四、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运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65199345

邮编:215002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运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两河一江”苏地 2020-WG-50号地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期:2026年3月9日-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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