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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全本公示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政府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说明
发布时间:2026/4/7 15:27:26 阅读:24

金庭镇政府南侧地块位于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双庆河北侧,东园公路西侧,银杏街南侧,洞庭明月湾小区东侧。该地块占地面积约9926平方米。根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所得信息,该地块一直以来均为荒地。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规定,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委托苏州苏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政府南侧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进行监测,以了解目前场地环境状况,确定地块是否满足规划用途的要求,现将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政府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地块地点:吴中区金庭镇双庆河北侧,东园公路西侧,银杏街南侧,洞庭明月湾小区东侧。

地块面积:9926m2

二、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东园公路108号

三、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苏州苏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8楼801室

四、报告主要内容

本次调查活动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开展。

土壤调查结果:本次调查采集的对照点土壤样品中除重金属六价铬未检出外,其余重金属元素均有检出,且检出含量均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采集的对照点土壤样品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评价:本次调查采集的对照点土壤样品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本次调查对照点土壤样品PH值在7.72-7.78之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D土壤酸化、碱化分级标准,对照点土壤呈无酸化或碱化。镉、汞、砷、铅、铜、镍的检出率为100%含量均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C10-C40)的检出率为100%,检出浓度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氟化物的检出率为100%,检出浓度远低于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表1一类用地筛选值。氨氮检出率为100%,检出浓度远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表3中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调查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样品中除重金属汞、砷、铅检出以外,其余重金属元素均未检出,所有检测点位检出浓度远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均未检出;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中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样品中PH值分布在6.6-7.1之间,考虑到对照点地下水样品PH值为6.9,无显著差异,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本次调查采集的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磷酸盐、亚硝酸盐氮、镍均未检出。本次调查采集的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氟化物、氨氮、氯化物、汞、溶解性固体总量、砷、硝酸盐氮、硫酸盐、耗氧量、铅检出浓度远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及其它补充指标》限值要求。

本次调查采集的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总磷均有检出,其中GW1点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V类标准限值,其他点位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I类及以上标准限值要求。

总磷为一般化学指标,无挥发性,不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毒理学指标和有毒有害物质及《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相关项目,且考虑到地块地下水污染区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在用、备用、应急、规划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因此地下水缺乏暴露途径,不会对健康产生风险。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不存在涉及健康风险的关注污染物,且无相应暴露途径,故本地块地下水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进一步分析。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开展,地块调查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划分的第一类用地要求,地块后期可以作为住宅用地(R2)开发利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再进行后续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主要内容见报告公示稿。

五、公示内容及时间

现将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16日(7个工作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了解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2)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3)了解本项目地块及周边她块重要信息精提供给调查单位

(4)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委说明原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郎件或其他方式,向调查单位苏州苏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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