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密封胶技术改造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即将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将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