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宝之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新能源汽车专用龙骨型材新建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宝之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新能源汽车专用龙骨型材新建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苏州宝之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通安镇泰纳包装北、垃圾中转站南地块、苏锡路西地块
项目投资:16000万元
产品方案及工程内容:
项目建成后,年产25000套(件)新能源汽车专用龙骨型材。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苏州宝之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高新区滨河路337号
联系人:龚经理
电话:0512-6606467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市升明华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广济南路168号
联系人:雷工
电话:0512-66678026
邮箱:517914178@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与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