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4)44号)及《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众发布应急预案公示公告;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苏州市润迅机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青莲路129号A栋101室
项目名称:苏州市润迅机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机动车(汽车)零配件,动车车轴、车轮、轴承零部件新建项目
公示内容:《苏州市润迅机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苏州市润迅机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机动车(汽车)零配件,动车车轴、车轮、轴承零部件新建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应急预案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验收公示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联系邮箱,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毛工
联系方式:15250042958
邮箱:172640841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