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赛诺菲生物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崇文路100号实验楼5楼
项目名称:赛诺菲生物医学研究有限公司临床生物检测实验室扩建项目
公示内容:《赛诺菲生物医学研究有限公司临床生物检测实验室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联系邮箱,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毛工
联系方式:15250042958
邮箱:172640841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