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及《江苏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对《苏州中聚汇信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抛光液、研磨液新建项目》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中聚汇信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抛光液、研磨液新建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苏州市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金芝路58号2#厂房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租赁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厂房建设生产抛光液、研磨液新建项目,购置搅拌机、自动灌装机、自动打标机等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为物理复配,无化学反应。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吨抛光液、500吨研磨液等电子专用材料(非电子化工材料,原材料外购)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中聚汇信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金芝路58号2#厂房
联系人:钱总
联系电话:1805715161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苏州国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8168230925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枫江路168号6幢3007室
邮箱:1062189723@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