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职称办要求,为规范职称初定办理流程,方便专业技术人员报送,特作如下说明:
一、申报条件
1、初定中级职称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初定初级职称(助理级)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获得大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初定初级职称(员级)应具备以下条件:
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以上专业技术年限均按实计算。
二、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为一年六期:即单月受理,双月办结(即1、3、5、7、9、11月受理)。
三、办理流程:
1、填表:在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网站(http://hrss.suzhou.gov.cn/jsszhrss/zcpj/list.shtml)上下载《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下载后格式不能作修改,A4纸双面打印装订),并按要求填写,由用人单位(社保缴纳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2、报送:申报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相应部门。
(1)初级职称资格的初定由各市、区人社局职称部门负责办理:按照工作属地原则,在各市、区办理社保登记的单位,在当地人社局职称部门办理。
(2)中级职称资格的初定由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各市以及吴江区的中级职称材料可由当地人社局职称部门受理后交我中心统一办理;其他各区的初定中级职称材料可直接报送至我中心,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地址:苏州市桐泾北路11号综合楼1楼,收件人: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一楼窗口,电话:69820556-1。
3、领证:在苏州市专业技术服务中心办理职称初定的,通过人员按短信通知到我中心缴费、领取证书。在各市、区人社局职称部门办理职称初定的,按照当地职称部门规定办理。
四、需提供的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下载后格式不能作修改,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
2、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3、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学信网上查询后打印);在中国学信网上查询不到的学历请提供学历证书以外的其它佐证材料(如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籍资料复印件等);
4、申报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及个人参保记录(登陆社保中心网站打印);
5、《报审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纸质名单一份(单位盖章)及Excel电子档(在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网站上下载,在我中心办理初定的填写并发送至chudingzhicheng@126.com);
6、近期小2寸彩色标准证件照3张(3.3*4.8cm)(不能提供模糊或通过修图软件制作的照片,照片不符合要求不予制证);
7、所有表格均须用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 地址 | 电话 |
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 | 苏州市桐泾北路11号综合楼1楼 | 69820556 |
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 解放东路117号姑苏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38、39号窗口 | 68723212 |
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 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8号窗口 | 66605942 |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 | 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3楼5-7号窗口 | 68257969 |
吴中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 | 吴中区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B楼718室 | 65252790 |
吴江区职称评价中心 | 吴江区开平路3688号水秀天地苏州湾大厦6楼民生业务区窗口 | 60905782、63950287 |
相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 相城区庆元路168号行政审批局二楼企业服务中心 | 67591831 |
张家港市人社局职称和职业资格管理科 | 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608室 | 58173520 |
常熟市人社局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常熟市新颜路215号1号楼507室 | 52805322 |
太仓市人社局人才与职技管理科 | 太仓市柳州路38号南楼309室 (人力资源市场三楼) | 53542494 |
昆山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昆山市政务中心(西部)前进西路1801号C栋二楼202室 | 57327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