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已结束,现将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从二○二一年九月一日至九月八日。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未通过人员,如符合评审复议条件并需要复议的,请仔细阅读《关于印发〈苏州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复议制度(试行)〉的通知》(苏人保专[2015]1号),认真填写《苏州市职称评审复议申请书》,在九月十五日前送达我协会(苏州市姑苏区桂和坊4号3楼),联系人:潘喆。
公示名单经市职称办核准后,将及时发放证书并退还申报材料(涉假材料一律不退),此项工作年底前完成,发证时间请注意我协会网上公告(苏州市环保产业协会→职称申报)。
联系电话:65204086。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