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法规要求,现将《江苏康宁化学有限公司糊状树脂聚氯乙烯(P-PVC)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江苏康宁化学有限公司糊状树脂聚氯乙烯(P-PVC)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电话0510-86215555联系建设单位吴总后可到江苏康宁化学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康宁化学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长江北路东侧16号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0510-86215555
电子邮箱:sqspring@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