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及《江苏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改建年产700吨原料药项目并配套扩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区协鑫西路12号
项目总投资:2050万元
建设内容:年产700吨原料药(盐酸四咪唑600吨、左旋咪唑50吨和盐酸乙胺丁醇50吨),工艺符合国家GMP规范;污水处理扩建优化后池容3614立方米,日处理能力达500吨,并确保废水合规处理和满足排放要求。原料药对原有103车间和101车间二层进行改造,精烘包车间利旧,改造面积约2750平方米;污水站利用自有土地,扩建占地面积630平方米,建筑面积630平方米的污水站。拟购置反应釜、蒸馏釜、离心机、废水处理等设备481台(套)。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区协鑫西路12号
联系人:苏经理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2层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1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网络连接:详情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提交途径:
① 信函地址: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区协鑫西路12号
② 电子邮件地址:8677162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