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要求,苏州博瑞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已委托苏州欣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苏州博瑞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新增9000吨新型阻燃树脂、600吨氯化钠(副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信息,以广泛征求公众、组织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项目建设中去,达到项目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苏州博瑞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新增9000吨新型阻燃树脂、600吨氯化钠(副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杨路18号;
建设内容:苏州博瑞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主要从事新型阻燃树脂(BEO)的生产,利用现有厂区并对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不涉及土建,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生产线,通过设备更新和增加生产批次从而提高产能;通过规范日常管理、对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改造以及加强源头控制、加强产污末端治理措施从而降低单批次污染物排放量,技改完成后不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博瑞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杨路18号
联系人:王忠诚
联系电话:1362529140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苏州欣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152031018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鹿山路25号6幢418B-73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对拟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进行现状调查及评价。
2)在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工程特点及所在地的环境特征,找出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制约因素,确定本评价工作的重点。
3)对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4)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优化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方面的建议,并为环保措施的选择与实施提供依据,使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5)根据工程设计和环境现状,在采取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论证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