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现将《张家港立宇化工有限公司扩建11000吨高性能环保涂料及现有合成树脂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张家港立宇化工有限公司扩建11000吨高性能环保涂料及现有合成树脂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电话0512-58387826联系建设单位后可到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华达路224号张家港立宇化工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张家港市江苏扬子江化学工业园)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张家港立宇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华达路224号
联系人:陆总
联系方式:0512-58387826
电子邮箱:szspring2@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